多肉观音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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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6/7 21:20:00

北京朝阳更新了一条微博:

好一个惊天大瓜,3分钟热搜就直接爆了。

又有律师发声:如果罪名确立,可能要判10年。

讲真的,吴某人加拿大炮王的名声真的可以说是由来已久,这几年不断翻车,瓜猫也没少吃。

没想到的是,这次他直接把自己作到里面去了。

约这件事,毕竟是个人道德选择,只要不伤害别人,旁观者也没什么权利指责批评。

但是,灌酒、诱骗、未成年。

真的!!不可以??。

讲真的,到现在很多人还是不明白,“性同意”到底有多重要。

说白了,同意,才是你情我愿。

不同意,那是要进去吃饭的!

晚上单独约会≠同意上船

先来问一个问题:女生跟你单独吃饭看电影,就是同意上船了吗?

曾经年少轻狂的韩寒有这么个采访:“我觉得一个女的如果答应跟一个男的单独吃饭单独看电影,就是答应跟这个男的上床了…”

是不是有很多男生都是这么觉得的吖?炮王也是这么想的嘛…

她同意单独吃饭/喝酒/看电影/旅游,等于她想跟我开房了。。

讲真,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无语中还夹杂这一点点恶心。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X侵犯,世界范围内流行一种对于“不同意”的鉴定标准,叫做“最大限度反抗标准”。

这是一种古老的“不同意”标准,要求受侵害人用自己的最大限度去反抗,甚至以命相搏,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确实不想发生性行为。

我国封建社会时期也多持这种立场,因为那时的女生没有主体地位,常被当做是丈夫或者家庭的财产和附庸,因此古人常说“贞操高于生命”,亦或“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所以如果遇到性侵你不拼命捍卫自己的贞操的话,那当时的法律就会认为你同意了。

直到今天还有人这样认为着,但这样的“性同意”标准显然是很荒谬的,它的重点并没有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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