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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擅自在村民耕地上挖掘大水坑仨孩子溺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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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擅自在村民耕地上挖掘大水坑 仨孩子溺死_河南


深水坑旁,衣服还在,孩子却走了。


核心提示


登封市石道乡冠子岭村委会把四五十亩荒地承包给登封市水利局副局长孙某的爱人马爱芳,承包人擅自在村民的耕地上用挖掘机挖出一个很深的蓄水大坑。5月14日下午6点,该村有三个9~11岁的小学生溺水身亡。


□张弢张瞧文图


投诉


在擅挖的深坑中


3个孩子溺水身亡


昨天上午三个孩子的家长来报社反映,2004年6月8日,冠子岭村委会与马爱芳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将村东南四五十亩荒地承包给马爱芳30年,共计租金8000元。合同签订方名义上是马爱芳,但实际经营者是其丈夫孙某,因孙某是市水利局副局长,依法不能从事营利活动,故以其妻子名义签订合同。孙某在承包土地期间,超越承包范围非法占用村民耿国辉的耕地,并在该耕地上挖掘一个宽约8米、长27米、深约5米的水坑,现在水深约3.5米。水坑挖好后,至今一直无人看管,也未设置警示标志。水坑北是一条通往耕地的小路,赵朝选、耿秋珍夫妇的两个孩子赵庚灿(男,9岁)、崔梦柯(女,10岁)和耿双囤的儿子耿云龙(男,11岁),一起到地里找家长时滑落水坑,造成三个孩子不幸溺水身亡。


“我们要求村委出面处理赔偿事宜,但一直没有结果。最重要的是,事到如今,发生惨祸的水坑依然在,应该将其立即填埋,杜绝隐患!”耿双囤气愤地说。


调查蓄水坑属私挖,未设任何警示标志


昨天中午赶到现场,看到水面上还漂浮着4只塑料凉鞋和几个乒乓球,坑西北岸上有只女孩凉鞋,坑南岸有根近4米长的竹竿。耿云龙的亲属崔先生用这根竹竿插入水中,竹竿只露出30厘米。坑北是条通往耕地的小路,坑东有一约65度的斜坡。大家推测,其中一个孩子很可能是从这陡坡处滑落入水,另外两个孩子想手拉手把落水孩子救上来,最后也落水了。“当日傍晚6点40分把孩子们捞上来,孩子们衣服都穿得好好的,这姐弟俩还手拉着手。”崔先生说。


昨天在该村村委与马爱芳签订的合同上看到,甲方(村委)将位于该村东南的荒坡承包给乙方,承包期自2004年6月8日至2034年6月8日,承包金为8000元……


在该村村支部,见到郭支书。他说:“这四五十亩荒地承包给孙副局长是30年,总共租金是8000元,他是以他老婆的名义与村里签订的合同。2004年退耕还林时,挖个大水坑蓄水,也没人看管,也没设警示标志。要说双方都有责任,姓孙的肯定要赔偿,但家长也有监护责任。”


随后与孙某联系时,孙某说:“我现在在东北,听说这事后,我好几天都睡不着。首先我深表同情,表示歉意;其次先让我三弟和村支书与家长在一起三方协商,过两天我回去后与家长见面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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